2021年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
开放课题与自设课题管理办法
一、开放课题与自设课题的设置
开放课题与自设课题的设置需符合科研平台的发展方向和研究方向,开放课题经费暂时由徐东个人经费支持,并由所在科研平台管理。
二、申请
(1) 申请对象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技术研究部门的科研工作者均可提出课题申请。其中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员和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可直接申请,其他人员申请需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所有申请均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2) 申请与审批程序
创新中心每年11-12月接受申请。申请者按要求填写评审模板。评审通过后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盖章送到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课题择优确定,每年课题设定1-5项。
三、课题经费管理与使用
(1) 通过平台或个人资金,授权相应金额。由课题负责人(申请人)自主使用。
(2) 资助额度:创新项目资助1万。一般项目资助2-3万。重点项目资助5万元。经费分批拨付,专款专用。
(3) 课题经费的开支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资助和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测试费等)。
2) 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费用。科研人员差旅费等。其中的差旅费不应超过资助总额的30%。
3) 课题参加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等,标准按河北工程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4) 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项目结题时收回未使用经费。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需经科研平台主任审批,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四、课题验收
(1)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阶段研究成果,审批下步经费发放。所在科研平台负责人有权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计划不能完成或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项目及经费资助。
(2) 课题结束后,应于三个月内结题,必须向创新中心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 项目任务合同书。2)项目总结报告。3)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3) 结题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创新项目按50%计算任务量):
1)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4篇及以上论文,其中帮助企业以企业为第一单位与第一作者发表2篇论文(可以出方案、润色、帮助投稿等,不得代写)。
2) 申请2项发明专利并授权(或转让)1项,或申请并获批6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4) 取得相应科研平台课题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归所在科研平台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共同署名,第一作者和第一作者单位由双方商定,但通讯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并在论文中注明为“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课题基金资助”。论文与专利需要和本平台及平台相关企业共同申报。发明专利报销不超过3000元的申报费及2000元的授权费。企业为第一单位的论文报销不超过3000元版面费。
(5) 课题验收获得优秀的课题,其申请人和校内负责人可优先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本管理办法经认定自2020.12.18日起实施,由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负责解释。
河北省高品质冷镦钢技术创新中心
河北工程大学